石教函〔2012〕7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
近日,各地不断出现爆炸事故,为此,市政府2012年5月8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2013年春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炮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禁炮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三进二十六防”第20条工作要求,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月”的时机,将禁止在校内外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重要的宣传教育内容。
二、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禁炮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一)大力开展禁炮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墙报、警示牌以及班会、团队活动、悬挂禁炮宣传条幅、标语、张贴市政府《通告》及电子公告屏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大张旗鼓地向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宣传标语提供邮箱:xuanchuanchu3316@163.com密码123567)
(二)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禁炮安全教育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一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事故教育录像片;二是开展一次有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三是组织开展一次专门的知识讲座;四是组织一次有关内容的文艺小表演等。
(三)有条件的学校可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利用“禁炮宣传车”在学校周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禁炮宣传活动。
三、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开展禁炮行动的良好包氛围
各学校利用发放禁炮宣传“明白纸”等,通过对学生的禁炮宣传教育作用,让我们的孩子带给各自的家长,共同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危害,摒弃这种已不适应现代新形势的老思想,老观念、老传统,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小组检查学校此次“禁炮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认真、不作为,走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出现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的,按照市政府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学校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