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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夏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6/4 10:51:13
 

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了切实做好夏季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夏季安全教育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夏季季节性特点,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晨会广泛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流行、防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用电用火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各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上一堂消防安全课、写一篇与安全有关的作文、举办一次逃生演练等活动。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校要根据汛期、夏季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分析研究安全形势和对策,加强薄弱环节,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继续做好“防溺水”专题教育。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转热,各校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要教育学生从各类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不擅自到民心河、太平河、滹沱河等水系玩耍游泳,重点抓好在校学生、住校生管理,特别是学生午休和晚寝安全管理。

    四、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夏季是食物中毒的易发季节,是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季节,各校一定要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岗位职责。一是加强对食堂卫生的常规管理,要充分认识到饮食卫生安全防范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抓好饮管、从业人员及师生的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来路不明的“三无”过期食品。同时,教育学生不到校外就餐。二是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常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对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用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严格落实学校组织师生参加集体活动审批制度,确保活动安全。

    六、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中高考前各校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预案,落实校长第一责任制和带队管理人员的责任,在用车选择和乘车途中保证万无一失。在饮食安排上要周详、细致,确保考生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中高考前后,各有关学校还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工作,要亲近、关爱、了解每一个学生,随时注意学生的思想和情绪变化,防止学生因思想情绪波动引发心理问题而导致意外。

     七、加强安全防范。各中小学结合校安工程完善防雷设施,做好设施检测。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加强安全督查。各校要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对重点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管理,不留盲区。区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九、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治安管理。各学校要积极协调卫生、工商、城建、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违章行驶停放、闲散人员扰校等现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日常反弹。加强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严禁打架、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发生。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工作要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裕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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