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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及预防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9/30 9:22:56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校园安全事故,全面维护我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排查,整改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在开学初学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以“防踩踏、消防、交通”等为重点的安全大排查。

(一)926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事故重大,为学校安全工作再次敲响警钟。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做到:一是清理学生疏散通道的所有障碍物,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二是加强学校上下学、上下课、大型活动等时间段的教师值守工作,指导、组织学生有序、安全疏散;三是确保学生疏散通道的照明,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在楼梯、楼道、走廊等学生通道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灯,保障夜间学生行走平安;四是对于疏散通道硬件、宽度等不达标的学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整改完成。五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防踩踏等应急预案及措施,对于学生较多的学校,可采取错时活动等方法,避免活动同时进行人多拥挤。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重点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宿舍、食堂、电路电器、图书馆、阅览室、微机房、体育活动器械场地等易发安全事故或人员集中的场所及在建施工项目等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校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建立、完善和落实校车、学生接送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放假前要对车辆及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确保师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加大对放假前后黑车的查处工作,确保学生往返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一是要利用校会、班队会等时机对学生开展一次防踩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和旅游安全、消防等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二是要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详细告知学生国庆放假时间及调休安排,指导家长在假期做好学生的安全监护工作,确保假期学生安全。三是在国庆放假前后,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针对防踩踏、火灾、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

三、加强校园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校园管理,做好留校师生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并做好登记;加强校园巡查,通过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实行对校园24小时监控,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封闭假期无人使用的场所,切断水电气,确保安全;各学校必须做到安保人员到位,保安器材齐全,视频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完好。

四、加强值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不出现丝毫疏漏。对有学生外出活动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程序,上报、组织活动。在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险情或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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