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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入、转出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7/5/30 9:09:39

一、学生转入程序
1、凡申请转入的学生,需由其家长到管理中心填写“转入学生登记审批表”。经学校同意后,进行基础水平测试。并将成绩填入“转入学生登记审批表”。
2、由管理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和学生有关档案提出初步意见交主管校长审批。
3、经审批后由学籍管理员根据转入年级的各班人数男、女比例、成绩等情况安排班次,填写“编班通知单”,通知学生家长和学生转入相应部门。
4、家长接到通知后,来校办理交费事宜后,持“编班通知单”到相应部门办理入班手续。
5、所有转入学生第一学期均按借读生对待。
6、没有管理中心的编班通知,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生安排进班。

二、学生转出程序
1、学生需转出时,首先由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到各部学籍室填写转出(离校)审批表。
2、根据家长申请,参考班主任意见, 各部学籍室负责指导家长完成各有关部门的签字,如所在部填写“班主任意见”和“部门意见”;住宿生要到生活部填写“生活部意见”;到总务处、图书馆填写意见,写明桌椅、图书等学校物品是否偿还。并经主管主任,主管校长签字后将审批表统一报到学校管理,经校长批准后,管理中心返回审批表,并由各部向学生所转入学校发出“转学联系信”,接到回执后,才开始办理正式转出手续。 管理中心、各部学籍室注销备案。
3、管理中心核实各部意见和各项收费后,签署初步意见并报学校领导批准,最后由管理中心开出退费单,办理退费转出手续。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学生转学和退学
5、学校在每学期末办理学生转出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6、学生离校必须在一周内到学校填写转出审批表,并交到管理中心超过一周后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三、学校内部的学生转学、转班程序。
  1、学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要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之间转学的或在同教育阶段中转班的,首先由家长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经审核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所转班的班额,拿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管理中心填写“转班通知单”,通知学生家长和学生转入相应部门。 
3、家长接到通知后,持“编班通知单”到相应部门办理转班手续。
4、没有管理中心的编班通知,任何部门不能私自安排学生转班。
5、转班手续在每学期末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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