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集团委员会 > 校园安全委员会

安全事故信息按时上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1/4/13 9:23:47

建立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对我校健全应对紧急重要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学校在事发第一时间内有效决策,快速部署,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是十分必要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一、安全事故信息上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1)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校园周边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

1)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2)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等事故

5)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1)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2)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

1 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

6、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事件的主要原因、发展进程和产生的后果,采取的应急对策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报告的要求和时限

各部发生的紧急重要情况,要迅速向学校报告(遇到治安、刑事案件直接拨打110报警),要认真把握和界定紧急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和内容,既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也要因事制宜、果断处置。一般情况下,从紧急重要情况发生到报告学校,不应超过20分钟。后续书面报告在24小时之内送交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需在30分钟之内向南汇区教育局办公室报告,书面报告在3天内上报。

 


阅读量:2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