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地震局
文件
石教〔2011〕33号
关于在开展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先进城市活动中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震局,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会文明委全委(扩大)会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切实把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工作做实做好,按照石家庄市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测评标准,现将在全市中小学中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地震局要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学生免费开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并免费提供防震减灾科普读物及光盘,对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要及时进行指导
二、各学校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计划、亲自部署、抓好落实。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每个中小学生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和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各中小学校要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做到每月一课,对学生进行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科技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国际减灾日等特殊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演练、征文等活动,进行多形式的教育,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四、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及时做好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操场等空地,完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建设,设置明显的标识。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在学校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施。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地震局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