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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高中部校园安全委员会职能

发布时间:2011/4/18 15:07:30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高中部工作计划、考核标准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督导部门各项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指导部门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全面掌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并指导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负责对部门全体师生的管理、培训;督促教学区域、公寓值班工作和安全检查、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整改。

五、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六、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班级用电情况要经常检查,防止伤害学生

七、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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