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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初中部初三年级校园安全委员会职能

发布时间:2011/4/20 8:21:46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初三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考核标准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督导初三年级各项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安全工作的宏观协调、管理、服务,督导各班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职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导各班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年级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协调各班做好安全工作,强化环境的治理;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

六、全面掌握年级安全工作的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七、及时做好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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