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11〕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
为加强“五一”小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办“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必须高度重视节假日的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本着对学生对家长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
二、全力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各学校要在“五一”节到来之前,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主要包括:学校出租的商场、店铺、食堂、在建施工项目、校园消防、危险化学品储存等,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全力做好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对师生节日出行进行安全教育。
三、做好群众工作,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要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局长、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和落实“五一”前后的稳定工作,认真梳理各类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四、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一”之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调饮食、交通、旅游、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警示,并把交通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作为教育重点。要充分利用板报、电话、短信、网络、告家长书等形式,引导和教育家长密切关注子女假期的出行安全,落实有效的安全监护措施,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节假日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严防假日期间师生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五一”节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实行假期领导带班值班、主要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和安全信息报送等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遇有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