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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17:57:50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近日省教育厅转发了这一文件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院校可以从国家食药监局门户网站(www.sda.gov.cn法规文件专栏8月22日公布)下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组织食堂管理、操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各县(市)区和直属院校的贯彻落实情况请于10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公共邮箱,市教育局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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