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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7 10:07:54

各部:

    现将《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按照年度整体部署,结合冬季特点,现就做好2011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橱窗、讲座等实际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预防火灾、煤气中毒、交通事故、滑冰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安全宣传教育,熟悉和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护、自救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法履行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

  各中小学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结合“11.9”消防宣传日,适时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等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宿舍内严格电器的使用管理,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要注意对电线电路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

  四、坚决避免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各中小学要在保证按时供暖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供暖设备设施的检查,锅炉确保供暖设施安全可*,确保合法运行合标,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煤炉直燃取暖。要对学生宿舍、食堂进行细致排查,明确燃气用户的责任,特别是宿舍等人员密集部位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通过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并掌握一旦发生中毒时的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五、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各单位要重视冬季交通安全工作,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加强学校用车管理,学校自备车辆要建立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要针对冬季交通运输的特点,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或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使用有客运资质企业的车辆,并签定安全责任书,严禁超载超速运行。

  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规,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坚决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要加大节日期间值班巡逻力度。

  七、积极防范滑冰溺水事故

  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不到未开放的冰面游玩。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结冰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防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裕华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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